突尼斯鼓励外商投资其它优惠措施
1、投资奖励
突尼斯政府对以下活动实行补贴奖励:环保项目奖励设备成本的20%;地区发展项目根据区域奖励项目成本的15%或25%;农业发展项目奖励项目成本的7%,对干旱地区再附加奖励8%,对北部比赛(BIZERTE)和大把卡(TABARKA)海域进行捕鱼项目投资再附加奖25%。
2、国家承担社会保障费用
使用高等教育的毕业生或鼓励地区发展的区域设立项目,国家承担为期五年的社会保险费用。
3、国家承担基础设施费用
根据不同情况,国家全部或部分承担某些基础设施费用,如为渔业养殖和利用地热进行种植栽培,需要地方负担的费用等。
4、允许外国投资者将以外汇投资的转让产品的资本金和利润自由汇出。
突尼斯政府对以下活动实行补贴奖励:环保项目奖励设备成本的20%;地区发展项目根据区域奖励项目成本的15%或25%;农业发展项目奖励项目成本的7%,对干旱地区再附加奖励8%,对北部比赛(BIZERTE)和大把卡(TABARKA)海域进行捕鱼项目投资再附加奖25%。
2、国家承担社会保障费用
使用高等教育的毕业生或鼓励地区发展的区域设立项目,国家承担为期五年的社会保险费用。
3、国家承担基础设施费用
根据不同情况,国家全部或部分承担某些基础设施费用,如为渔业养殖和利用地热进行种植栽培,需要地方负担的费用等。
4、允许外国投资者将以外汇投资的转让产品的资本金和利润自由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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