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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回顾丨AEO认证攻略之申请流程和常见问题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5月1日正式施行,2018年11月对商检部分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同时发布最新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5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根据新办法及相关文件,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认证企业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海关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同时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本办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合作。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企业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今天从申请流程和常见问题两个方面带大家详细了解海关AEO认证。



申请流程篇

1.企业提交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在海关注册和备案的企业可以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


2.海关接受申请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规范的,海关予以接受。


3.海关实地认证

海关会提前通知企业实地认证时间。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认证准备,包括认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排企业相关部门人员到场等。海关通过查看资料、面谈人员、抽查记录和实地巡厂等开展实地认证。


4.海关做出认证决定

海关应自收到《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之日起90日内对企业信用状况是否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通过认证的企业,海关制发《认证企业证书》;未通过认证的企业,海关制发《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

以上相关文书详见海关总署2018年第33号公告。


问题篇

1.目前AEO认证的主要法规有哪些?

目前AEO认证的主要法规为《青岛海关AEO认证攻略》必读“教材”中各海关总署公告。另外,为帮助进出口企业充分理解并掌握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企管司组织编写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指南》,可通过“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微信公众号政策栏目查询学习。


2.《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主要包括哪几类?

认证企业标准分为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和一般认证企业标准,每类标准均包括通用认证标准和根据企业经营类别不同而制定的单项认证标准,具体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4大类标准。


3.申请认证期间,海关终止认证的情形有哪些?

a.企业涉嫌走私被立案侦查或者调查的,海关应当终止认证。

b.企业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立案调查的,海关可以终止认证。

c.企业被海关稽查、核查的,海关可以中止认证。中止时间超过3个月的,海关终止认证。

d. 涉嫌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进出口商品检验规定被刑事立案的,海关应当终止认证。


4.公司目前处于亏损状况,是否不能申请企业认证?

不一定。要看综合核算财务指标(5项财务指标综合加权核算)是否达标或基本达标。


5.公司进出口活动近期被海关处罚了,是否无法通过企业认证?

不一定。需看企业能否符合认证企业标准中“企业守法“标准,如果不符合则不能通过企业认证。


6.目前企业认证是否有整改的机会?

根据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相关管理规定,无规范改进制度安排,所以企业应该做足充分的准备工作。


7.认证过程中,企业撤回认证申请的,海关如何处理?

企业主动撤回认证申请的,视为未通过认证。


8.认证如果终止/未通过,多久可以再次申请?

未通过认证的企业,1年之后可再次向海关提出认证申请。


9.怎么样才算通过企业认证,成为认证企业呢?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一是所有赋分标准项均没有不达标(-2分) 情形;二是内部控制、贸易安全两类标准中没有单一标准项基本达标(-1分) 超过3项的情形;三是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10.企业如何查询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信用信息?

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互联网+海关”;二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到向社会公示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企业的信用信息。


11.终于拿到企业认证资质了!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根据海关规定,认证企业资质无有效期。但海关对认证企业的信用状况实施动态监控和管理。对高级认证企业每3年重新认证一次,对一般认证企业不定期重新认证。通过认证则可以继续保留认证资质,若未通过认证就会被调整信用等级,所以企业要持续符合海关认证标准。


来源:青岛海关12360热线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公告合集

1.海关总署令第2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2.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4.署企发2021年第104号(海关主动公开):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5.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1号:海关实施企业协调员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6.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14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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