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国际市场 » 项目资源 » 境外投资 » 正文

巴哈马贸易投资指南

巴哈马贸易投资指南

外贸

  巴已申请加入WTO,但还不是成员,也没有同任何国家签订税收协定。巴哈马对外国商品进入没有什么限制措施,没有任何数量上和种类上的限制,目前还未发现我国产品受限的情况。
  巴实行高进口关税政策,凡用于商业用途的商品或者价值超过100美元的商品,都需缴纳关税。价值低于500美元的邮件免税。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约为30%。家电的税率为25-45%,另征7%的印花税。服装进口关税一般在25%左右。汽车进口税为45-65%,汽车配件为50%,录像带65%。部分免税进口商品需缴纳政府印花税,有些还需交印花税。部分医疗用品、人造器官、手工字画、文物,政府印花税率为7%。瓷器、水晶、照相器材、汗衫,印花税率为8%;钟表、珠宝、桌布,印花税为10%;香水、皮革制品,印花税率为20%;酒税一般为1加仑10美元。海关印花税税率相当于CIF价7%。巴对一些商品征收较高的关税。最高的是烟草类,香烟是210%,烟丝是160%。但对许多食品征收较低的关税。如:奶酪、面条、土豆等是10%,另征2%的印花税。对许多旅游产品免征关税。如瓷器、水晶、珠宝、皮革、针织亚麻和台布、饮料、照相器材及配件、运动衫、毛线衣和手表。但要征收不同比率的印花税。一些特殊用途的商品,在获得巴财政部同意后,也可免除关税。计算机免交关税。具体根据《1996年关税法案》执行。为保护本国生产者利益,巴政府对于个别进口商品,特别是农产品,偶尔征收惩罚性关税。此外,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也进行必要的调控,比如农业部对进口某些农产品进行季节性调控。

投资

  近年来巴提倡本国经济的多样化,特别是巴提出加入WTO以来,大力推动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以扩大出口和减少对进口的依赖。并颁布了《鼓励产品加工业法案》《鼓励饭店业法案》《鼓励发展工业法案》《巴哈马自由贸易区法案》和“《农产品加工厂法案》等多部鼓励和保护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
  巴政府积极鼓励出口型企业的发展。一些商品进口后如能再出口,可享受退税。出口商品的海关印花税为10%。巴政府已在大巴哈马岛建立了自由贸易区。凡在自由贸易区内注册的外国企业除享受普遍实行的免税外,还享受以下优惠待遇:1)2015年前免缴一切捐税(包括出口税、消费税、不动产税及商业税);2)2054年前免缴进口设备和原材料关税以及出口消费税等;3)凡总投资不低于500万美元,产品95%出口的企业,经主管部长批准可被确定为出口型企业,可依法免税进口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期限为25年。
  巴政府鼓励外国人投资的领域包括:旅游、住宅、国际商业中心、船坞修建、船舶维修、飞机维修、轻工业、组装加工业、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食品业、海水养殖业、银行、保险、医药和离岸医疗保健中心、信息和数据处理中心等。投资经营形式灵活,可以独资,也可以合资,但一般不受理金额不低于25万美元的投资申请。巴哈马没有自己国家的技术标准,一般来说,采用美国的技术标准。
  巴哈马没有直接税,任何个人和经营实体都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资本收益税和遗产税,但每年需交纳营业税,也叫营业执照费,根据企业大小, 从0%到5%不等。
  投资的一般程序是:投资者选好项目后,先向投资局递交项目建议书和有关文件。巴投资局是专门负责审核国内外投资的机构,附属于总理府。投资局向投资者承诺一步到位的服务,申请投资手续简便,审批也很快。项目申请获准后,投资者可完成公司注册手续,向移民局申请居住证和工作许可。注册公司手续比较简单,主要投资者获得工作许可和居住卡不困难,普通劳务进入巴哈马则受限制较多。
  保护政策
  为了保护本国人的利益,巴某些经济领域暂不对外国人开放。限制外国人投资的领域有:贸易代理和批发零售(可参与批发销售在本地生产的产品)、工程建筑(需特别技术的除外)、浅海捕捞、机动车和家具修理、报刊出版发行、广告和公关、夜总会和餐馆(但经营特色食品和具有民族风味的餐馆、附属于饭店的餐馆除外)、美容美发、保安、公共交通等。

税收

  巴哈马没有直接税,任何个人和经营实体都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资本收益税和遗产税,但每年需交纳营业税,也叫营业执照费,根据企业大小,从0%到5%不等。
  巴实行高进口关税政策,凡用于商业用途的商品或者价值超过100美元的商品,都需缴纳关税。价值低于500美元的邮件免税。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约为30%。家电的税率为25-45%,另征7%的印花税。服装进口关税一般在25%左右。汽车进口税为45-65%,汽车配件为50%,录像带65%。部分免税进口商品需缴纳政府印花税,有些还需交印花税。部分医疗用品、人造器官、手工字画、文物,政府印花税率为7%。瓷器、水晶、照相器材、汗衫,印花税率为8%;钟表、珠宝、桌布,印花税为10%;香水、皮革制品,印花税率为20%;酒税一般为1加仑10美元。海关印花税税率相当于CIF价7%。巴对一些商品征收较高的关税。最高的是烟草类,香烟是210%,烟丝是160%。但对许多食品征收较低的关税。如:奶酪、面条、土豆等是10%,另征2%的印花税。对许多旅游产品免征关税。如瓷器、水晶、珠宝、皮革、针织亚麻和台布、饮料、照相器材及配件、运动衫、毛线衣和手表。但要征收不同比率的印花税。一些特殊用途的商品,在获得巴财政部同意后,也可免除关税。计算机免交关税。具体根据《1996年关税法案》执行。为保护本国生产者利益,巴政府对于个别进口商品,特别是农产品,偶尔征收惩罚性关税。此外,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也进行必要的调控,比如农业部对进口某些农产品进行季节性调控。

劳工

  巴政府对外国人在巴哈马就业管理很严,规定除经理人员外,凡是巴哈马人能够胜任的工种,一般不给外国人工作许可。一般在巴哈马合法就业的外国人是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如银行管理人员,中餐馆厨师等。

外汇

  巴对外国人基本上没有外汇管制,巴对本国人开立美元帐户和向境外汇款却管理较严。巴哈马的货币为巴元,同美元的比价为1:1。

巴哈马渔业情况

  巴哈马约由约3000个岛组成,浅海区域约116550平方公里,专有经济区(exclusive economic zone)64000平方公里。渔业产值占巴哈马GDP近2%,就业人数约15000人,其中95%从事捕鱼,5%经营流通或加工业。巴哈马渔业主要集中在其浅海区域,主要海产品有:小龙虾(crawfish)、海螺(conch)、石斑鱼(grouper)、snapper、石蟹(stone crab)等。
  巴2001年捕捞量为9224公吨,价值6740万美元(上岸收购价),其中小龙虾(crawfish)占总量的49%和总价值的94%。海产品是巴主要出口品。2001年出口7230万美元,2002年出口9950万美元,其中小龙虾占95%,主要出口国有:美国(约50%)、法国(约30%)、加拿大(6%)等。1997年到2001年巴政府平均每年从水产品出口中征收约1700万美元的出口税。
  过去20年里,巴渔业保持稳步快速发展,按价值计算,从1981年的约1000万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1.026亿美元,年增长率约为1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际市场需求增加的带动、加之捕捞技术的提高和资源的进一步开发。
渔业是巴政府给予较多关注的领域,巴海产品出口许得到政府许可,2001年有12家公司许可经营渔产品出口。此外,根据现行政策,在专有经济区(EEZ)内,只允许100%为巴哈马人拥有的渔船进行捕渔作业,允许外国企业在海产品加工和出口等领域建立独资和合资企业。
  巴政府十分关注其渔业的持续发展问题,在联合国和有关国家的协助下,巴政府对其水产业、海水养殖业等进行了资源评估和研究。其中海螺资源评估已于1999年完成,目前正在进行石斑鱼资源评估。巴政府有意划定20%的海洋资源作为储备资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