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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政府款用于地区建设项目

斯政府已划拨140亿卢比的援款用于5个地区的基础设施更新和改造项目。具体资金分配为:西部地区21亿卢比、中部地区36亿卢比、南部地区40亿卢比、东北地区11亿卢比、西北地区34亿卢比。资金主要来源于亚洲发展银行、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组织、中国和科威特政府。 以上资金主要应用与小型基础设施修复和更新、农村电力项目、给排水项目、灌溉项目、路桥项目、教育卫生等项目。50亿卢比用于小型基础设施修复和更新,余额用于其它项目。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电力项目遍及各地区。电力项目是急需建设的项目将有1480个工程,包括有水力、火力和热力发电。 斯总理已与各地区发展部商讨并制定了执行这一项目行之有效的措施,同时要求确保利用所分配资金在2006年使所有项目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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