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十国投资之老挝篇
01
老挝投资的优势
02
老挝主管外商投资的部门是工商部和老挝投资促进监督委员会(IPSC)。投资促进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批外国投资项目,审查合作经营、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的合同,处理外国投资者要求解决的问题等。老挝政府在中央和地方成立各级投资促进监督委员会,下设一站式服务办公室。
一般性投资。一般性投资分为受控投资和非受控投资。受控投资是指对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国家优良传统和环境、社会和自然等产生影响的投资。针对受控投资,企业在取得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颁发的投资许可证之前需取得相关部门主管的事先同意[7],但是投资者只需通过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提交申请,由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协调相关领域的部门主管[8];非受控投资,亦称“普通经营投资”,可免于申请投资许可证,在投资登记备案后,按照《企业法》和有关规定开展经营[9]。一般性投资通常不设投资期限,但有关部门规定投资期限的业务除外。[10] 特许权投资。特许权投资是指政府根据规定授权投资者开展和经营的业务,特别是涉及土地特许权、经济特区开发、出口、采矿、电力开发、航空和电信等领域的投资。特许权投资的投资者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法人实体。(2)经有关部门认证,拥有相关成功经验和业绩。(3)财务状况良好或拥有经国内或国外金融机构认证的资金来源。(4)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11]
禁止投资的行业:各种武器的生产和销售;各种毒品的种植、加工及销售;兴奋剂的生产及销售(由卫生部专门规定);生产及销售腐蚀、破坏良好民族风俗习惯的文化用品;生产及销售对人类和环境有危害的化学品和工业废料;色情服务;为外国人提供导游。 政府专控的行业:石油、能源、自来水、邮电和交通、原木及木材制品、矿藏及矿产、化学品、粮食、药品、食用酒、烟草、建材、交通工具、文化制品、贵重金属和教育。 专为老挝公民保留的行业:(1)工业手工业部门:制陶;金、银、铜及其制品的打制;手工织布和编纺刺绣;工厂的织布、缝纫工作;竹篾、藤凉席的制作;佛像、木雕制作;玩具的制作;棉或木棉服装和被褥的制作;铁匠;电焊工。(2)金融部门:金、银、铜及其有价物品的销售。(3)商业部门:流动和固定零售;成品油零售。(4)财政部门:财务监督或提供财务服务工作。(5)教育部门:为外国人教授老挝语。(6)文化部门:老挝传统乐器制作;手工字母排版;各种广告牌的设计和制作;各种场所的装修。(7)旅游部门:导游和导游的分配。(8)交通、运输、邮电和建设部门:各种运输车辆的驾驶;建筑行业的各种载重车(推土机、自卸车等)的驾驶;铲土机、平地机、打夯机、挖土机的操作;各种信件、报纸、文件的发送;密码工作;汽车美容。(9)劳动和社会服务部门:普通工人、清洁工、保安;为外国人提供家政服务;美容、烫发和理发;文书和秘书工作。(10)食品部门:米线制品的生产。
03
和投资流程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进行投资的形式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就直接投资而言,《投资促进法》[28]对投资形式做出规定:(1)内资或外资独资企业;(2)国内外投资者共同设立的合资企业;(3)国内外投资者缔结商业合作合同,其中老挝国内这方投资者需通知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并取得批复,且相关合同需经老挝境内合同履行地的公证处公证[29];(4)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共同设立的合资企业;(5)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适用于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领域。因此,外国投资者可以选择新设独立的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实体,或与老挝投资法人在不成立新法人的基础上联合经营,或通过收购现有企业股权实现商业目的。就新设实体而言,老挝允许外国投资者设立的法律形式主要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代表处和分公司。
(二)投资程序
如果投资非受控清单行业,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备案登记后,可直接向工商部主管提交申请企业登记证,通常登记部门自收到企业注册申请之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签发企业登记证。[34] 如果新设公司投资受控投资清单行业,外国投资者必须向中央级或省级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申请获得投资许可证。投资者自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25个工作日可以领取投资许可证和企业登记证。其中,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应在收到完整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递给相关主管部门和当地行政部门,并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和当地行政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回复,未予以回复视为默认同意;在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和当地行政部门后,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应提交投资促进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审批(审批时限是8个工作日),之后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投资许可证和企业登记证。[35]
04
中国企业赴老挝投资
的法律建议
虽然老挝的外商投资环境较原来有所改善且有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进入老挝投资,但在老挝开展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政府效率低下、基础设施不完善、缺少公平的法律投资环境,这些都加剧了外国投资者受到侵害的风险。此外,老挝的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的影响较大,彼此之间总是会出现冲突、矛盾和模糊的情况,使得实践中法律实施情况和现有立法规定并不完全一致,尤其是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经常出现分歧、重叠的情况。[43]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老挝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除了诉讼之外的其他替代争议解决方式,但是根据2016年《投资促进法》[44]和2018年的《经济争端解决法》(No. 51/NA),当事双方可以决定选择在老挝或其他国家或地区选择仲裁解决争议,但是目前尚无有关老挝法院执行商事仲裁裁决的相关案例[45]。
因此,中国企业如选择前往老挝投资,在作出相应投资决策前予以充分考虑和权衡,避免因仓促决策而遭受大额损失。如果最终决定前往老挝投资,应注意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具体建议如下:
1、准确把握老挝法律法规和政策
(1)了解老挝的市场准入规则及其产业负面清单。老挝将定时更新受控投资清单,因此需定时关注,如果拟投资项目属于老挝负面清单中的产业应当及时终止投资。
(2)发现潜在的投资壁垒。如老挝在投资项目涉及的特定领域对外资的股比进行限制,则会影响中国投资者投资目标的实现。
(3)了解老挝的劳动政策。根据老挝法律要求,外国投资者必须优先雇佣老挝公民。但在必要时,经劳动和社会福利部门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雇佣外国专家或外国专业技术人员。除经特别豁免,在非技术工作中,外国职工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职工总人数的15%,技术工作中则不得超过25%。
2、加强尽职调查
中国企业如拟与老挝公司在老挝设立合资公司,在与老挝公司正式签署合作文件之前,建议对其展开尽职调查,以确认其是否具有合作实力、是否与其所述情况相符,尤其是合作伙伴是否具有其所宣传的资源、许可证、资产等,是否可以投入到新设合资公司中。在确认合作伙伴后,通过聘请专业律师与其签署正式的合作文件,包括可能的合资协议、股东协议等文件。
中国企业如采取收购方式在老挝投资,建议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确认目标公司资产情况、公司债权债务、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税务状况、法律纠纷情况以及是否被列入制裁名单。在确认目标公司后,通过聘请专业律师与其签署正式的合作文件,包括可能的收购协议、股东协议等。
3、设置灵活的退出机制
中国投资者可以在遵守老挝法律前提下,在交易文件中约定其有权逐步出售部分或全部股权给第三方,包括随售权、拖售权、回购权、优先清算权,分情况分阶段逐步撤出东道国投资。通过合理设置退出机制有利于帮助企业减少时间因素带来的投资成本增加,将风险有效转移。
此外,中国投资者也可以考虑设立SPV来投资老挝业务,即通过转让SPV灵活退出老挝业务,避免在老挝直接转让股权面临的监管要求。而且,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设立SPV隔离母公司直接对老挝业务的责任。在选择设立SPV地点时,通常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未来海外业务的战略安排、税收减免政策、融资安排、企业架构层级以及成本等因素,并需要结合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确定。享受税收减免和降低成本是外国投资者采取SPV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4、购买保险以降低风险
跨境投资项目涉及的风险除一般的商业风险外,还包括汇兑限制、政府征收、战争及政治暴乱、政府违约等政治风险,中国企业可以通过购买海外保险的形式降低风险。可供选择的海外保险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中国专门承办跨国投资政治风险的保险机构,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的海外投资保险业务,主要针对中国投资者在海外投资时面临的政治风险,险别包括征收险、汇兑险、战乱险以及政府违约险;另一种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承保的海外投资,其在《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下设立,系世界银行集团的一员。
5、聘请专业的法律团队
老挝的法律体系还处于成长过程中,法律成熟度还较为欠缺。鉴于中国投资者到老挝投资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以及当地的投资环境,建议中国企业尽早聘请专业的法律团队为企业提供咨询辅导等专业服务。通过开展尽职调查、起草交易文件或公司设立文件,及时预判风险、预防风险,降低中国企业在老挝投资的风险,为中国企业在老挝投资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注释
[1]https://tradingeconomics.com/laos/foreign-direct-investment,,访问日期2022年6月5日。
[2]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1-investment-climate-statements/laos/ 访问日期:
2022年6月7日。
[3]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1-investment-climate-statements/laos/ 访问日期:
2022年6月7日。
[4] 《投资促进法》第32条。
[5] 《投资促进法》第33条。
[6]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企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老挝(2020)。
[7] 《投资促进法》第34条。
[8] 《投资促进法》第36条。
[9] 《投资促进法》第35条。
[10] 《投资促进法》第40条。
[11] 《投资促进法》第43条。
[12] 《投资促进法》第41条。
[13] 中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国别指南——老挝(2020版)。
[14] 老挝《投资促进法》第9条。
[15] 老挝《投资促进法》第51条和53条。
[16] 老挝《投资促进法》第28条。
[17] 《投资促进法》第52条。
[18] 《投资促进法》第52条第1款。
[19] 《投资促进法》第52条第2款。
[20]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1-investment-climate-statements/laos/ 访问日期:
2022年6月8日。
[21]https://uk.practicallaw.thomsonreuters.com/w-012-8051?transitionType=Default&contextData=(sc.Default)&firstPage=true#co_anchor_a582745 访问日期:2022年6月8日。
[22]https://uk.practicallaw.thomsonreuters.com/w-012-8051?transitionType=Default&contextData=(sc.Default)&firstPage=true#co_anchor_a582745 访问日期:2022年6月8日。
[23] 康腊,老挝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研究。
[24]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1-investment-climate-statements/laos/ 访问日期:
2022年6月8日。
[25]https://www.allenandgledhill.com/media/5781/ag-asean-merger-control-a-quick-fold-out-guide.pdf,访问日期:2022年6月4日。
[26]https://uk.practicallaw.thomsonreuters.com/w-012-8051?transitionType=Default&contextData=(sc.Default)&firstPage=true#co_anchor_a463943 访问日期:2022年6月8日。
[27]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1-investment-climate-statements/laos/ 访问日期:
2022年6月8日。
[28] 《投资促进法》第26条。《投资促进法》第27条至第31条分别对该5种投资形式做了进一步规定。
[29] 《投资促进法》第29条。
[30]https://uk.practicallaw.thomsonreuters.com/w-012-8051?transitionType=Default&contextData=(sc.Default)&firstPage=true#co_anchor_a582745,
访问日期,2022年6月5日。
[31]https://uk.practicallaw.thomsonreuters.com/w-012-8051?transitionType=Default&contextData=(sc.Default)&firstPage=true#co_anchor_a582745 访问日期:2022年6月8日。
[32]https://uk.practicallaw.thomsonreuters.com/w-012-8051?transitionType=Default&contextData=(sc.Default)&firstPage=true#co_anchor_a582745 访问日期:2022年6月8日。
[33] 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Laos
[34] 《投资促进法》第39条。
[35] 《投资促进法》第38条。
[36] 《投资促进法》第44条。
[37] 《投资促进法》第46条第1款。
[38] 《投资促进法》第46条第2款。
[39] 《投资促进法》第46条第3款。
[40] 《投资促进法》第48条第1款。
[41] 《投资促进法》第16条第1款规定:投资者在投资、完成项目开发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或商业计划书至少45%后,在履行特许权协议项下的义务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有权租用或特许使用该宗国有土地进行投资活动,并可在特许经营期内转让特许经营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2] 《投资促进法》第48条第3款。
[43]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1-investment-climate-statements/laos/ 访问日期:
2022年6月7日。
[44] 《投资促进法》第96条。
[45]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1-investment-climate-statements/laos/ 访问日期:
2022年6月8日。
信息来源:走出去服务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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